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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之恶”-丧失思考能力、盲目执行所犯下的极端罪恶

2025-03-06 06:35 来源:网络 点击:201

“平庸之恶”-丧失思考能力、盲目执行所犯下的极端罪恶

“平庸之恶”是20世纪德国政治理论家汉娜·阿伦特提出的学术概念,流传很广。

“平庸之恶”究竟何意?简而言之,在阿伦特的分析中,我们看到了一种新型的罪恶,它不是从自身的邪恶动机出发的,而是因为放弃了思考、丧失了思考能力而作恶,是一种没有残暴动机的残暴罪行。

许多人把平庸之恶理解成一种“螺丝钉理论”,就是说普通人只不过是某个官僚系统中的一个螺丝钉或齿轮,只是服从程序、执行命令,所以冷漠地成为了杀人机器的一部分。可是阿伦特自己明确表示不赞同“螺丝钉理论”。

还有的人把平庸之恶理解成大众导致的恶,经常说“雪崩发生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但阿伦特也不会赞同这种理解。因为如果你把责任推过所有人,泛泛地加以指责,那么就无法再追究任何特定个人的责任。阿伦特反对所谓集体罪责的观点,她主张应当追究个人的责任。

那么,什么是“平庸之恶”呢?它是在十年之后的1961年,纳粹军官艾希曼受审的时候,阿伦特才提出的,这个词最准确的翻译应该是恶的平庸性。阿伦特并不是说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是一种平庸的罪恶,她很明白地说过,纳粹的暴行是一种“极端之恶”。而阿伦特在纳粹军官艾希曼身上看到的,则是一种“恶的平庸性”。

艾希曼是纳粹的一名高级军官,负责实施屠杀犹太人的所谓终极解决方案。二战之后艾希曼逃亡到阿根廷,1960年被以色列特工抓捕。1961年在耶路撒冷对他进行了刑事审判。阿伦特当时作为《纽约客》的特约记者赶赴耶路撒冷,旁听和报道了这个审判的全过程,最后她的报道结集出版,书名是《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副标题是关于恶的平庸性的报告。

在这个报告中,阿伦特提出了一个见解,她在艾希曼身上发现了一种平庸性。在她看来,艾希曼并不是戏剧和小说中那种复杂而有魅力的反派角色,他并不残暴,也不是恶魔。但他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浅薄,不是愚蠢,而是匪夷所思地、非常真实地丧失了思考能力。这就是艾希曼身上的平庸性,实质上是一种无思状态,就是不思考。

这才是平庸之恶,或者说恶的平庸性的独特之处。通常我们谈论道德,一定免不了要涉及到动机,要论迹,也要论心。邪恶的人一定是有作恶的动机或者主观故意,犯下的恶行越严重,就说明他的意图越坏。但在阿伦特的分析中,她通过“恶的平庸性”来揭示丧失思考能力所犯下的极端罪恶。

一个正常人怎么会不能思考呢,不能思考的话连生活自理都做不到,艾希曼显然不是那种情况,那么阿伦特所说的丧失思考能力究竟是什么意思?一个人又怎么就会丧失了思考?又要怎么做才能保持住自己的思考能力?

艾希曼自己宣称“他的一生都是依据康德的道德律令而活,他所有行动都来自康德对于责任的界定。艾克曼为自己辩护时,反复强调自己是齿轮系统中的一环,只是起了传动的作用罢了”。作为一名公民,他相信自己所做的都是当时国家法律所允许的;作为一名军人,他只是在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命令。

只是——他怎么可以无视这个事实,无视他的装载量出众的车皮上,装载的是无数条将要无辜死于种族屠杀的生命。他怎么可以无视他视为“只是一份工作”的工作,有如此深远的道德破坏力。

道德的反面,不是不道德,而是漠视道德。

1962年6月1日,艾希曼被以人道罪名等十五条罪名处以绞刑。

这种恶,是不思考。不思考人,不思考社会。恶是平庸的,因为你我常人,都可能堕入其中。把个人完全同化于体制之中,服从体制的安排,默认体制本身隐含的不道德甚至反道德行为,甚至成为不道德体制的毫不质疑的实践者,虽然良心不安,但依然可以凭借体制来给自己他者化的冷漠行为提供非关道德问题的辩护。道德从此沦丧。

平庸之恶其实不是一个答案,而是一系列更深入、更困难问题的开始。

文革时,批斗走资派、批判所谓“牛鬼蛇神”,动手打人,以致打死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可是有人就能做到动口不动手,因为他们知道,动手无论如何是错误的。这就是一种思考后的行为,是一种理智的行为。相反红卫兵和造反派,却认为自己是响应号召,是以革命的名义,既然是“走资派,是“牛鬼蛇神”,那就是敌人,就是革命的对象,打死也无所谓。这实际上就是盲从,就是放弃了思考、丧失了思考能力而作恶,是一种没有残暴动机的残暴罪行。

这种行为和现象现在还有没有?有的,“文革”的余毒还在,这种观念还在。

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一名民警与同事到湘潭县检察院公干,因言语不慎冒犯了该院的一位领导,结果惨遭殴打并被手铐铐住。事后,湘潭县检察院称:由于事发时该民警“穿着便装,才引起了这次误会”。(《新京报》6月9日)

如此“误会论”听起来并不陌生。记得去年“五一”期间,一名山西警察打死了一名北京警察,事后两地警方均宣称自己的警察是好警察,事件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双方没有“亮明身份”,发生了“误会”。这和湘潭县检察院的说法如出一辙,言下之意,如果双方都“亮明身份”,知道对方是“自己人”,就不会发生这种“大水冲了龙王庙”的事情。

如此“误会说”,不是从执法者特权思想膨胀、法治观念淡薄、个人素质低下等方面找原因,而把事件归咎于“误会”,显然荒谬可笑。其背后的思维逻辑,更是可怕:“自己人打自己人”是“误会”,而如果被打的不是“自己人”,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普通老百姓,岂不是“打了也活该”!

这种“打人”逻辑,曾在“文革”中盛行一时。当时有句名言:“好人打坏人,应该;坏人打好人,锻炼;好人打好人,误会。”总之,是打人有理,统统该打。由此导致刑讯逼供、打骂体罚,甚至致人于死命。仅据1966年9月30日公安部对北京殴打治死人的统计,就有1772人,那么其他月份呢?其他省市呢?全国呢?动刀动抢的武斗呢?

而今,近六十年过去了,在司法实践中,仍有一些基层民警抱有“对坏人打几下不算什么”的思想观念,导致刑讯逼供屡禁不止。

先区分“好人”、“坏人”,再判定是“误会”还是“该打”。如此逻辑,显然与依法治国、保障人权的理念背道而驰。它说明,在某些执法者的头脑里,“官官相护”、有罪推定、漠视人权等思想观念仍然根深蒂固。而根据无罪推定、人权保障等现代法治原则,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前,并不能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概看成“坏人”。更重要的是,即便对于真正的罪犯、货真价实的“坏人”,也要尊重其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利,绝不可以肆意凌辱。因而,对执法者而言,打人统统无理,执法必须文明。(参见2006年06月15日光明网)

还有在疫情期间发生的因没做核酸而耽误治疗致人死亡的事件,也属于“平庸之恶”。表面看来都是按照规定办事,当事人似乎没错,但实际上非常恶劣。不仅是不动脑子的问题,而是以疫情为掩护而隐藏着对人民健康和生命的漠视。如果是自己的孩子或老人,他们会这样做吗?我们连起码的“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都置之脑后,连医务人员起码的职业道德都不讲,难道不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吗?

4个月大的婴儿,因为疫情下120拒诊延误治疗时机,导致抢救不及时而死亡,这是最近发生在郑州的一起真实事件;李先生是四个月宝宝的父亲,两个月前带着宝宝前往郑州看病,因被鉴定为疫情密接人员,大晚上的他被安排到酒店隔离。而没想到结果是:自己阳了,孩子阳了,紧接着孩子没了,家也没了!

当有关单位人员把疫情防控,明目张胆地在执勤过程中把“拒诊、拖延、琐碎流程“当成理所应当的借口,并至极成为孩子去世的理由,那我们防疫的意义还存在吗?我们防疫的目的达到了吗?防疫,本来是为了保障居民的健康安全,而现在防疫却成了致命的武器。

根据李先生的自述:1,拨通120有困难,拨通后在层层防疫政策下,30分钟后才到现场;2,120到了现场居然不是救人,而是继续防疫继续检测,最后拒绝接诊;3,多轮沟通后,才安排救护车行驶长12个小时到定点医院,整整100多公里,中间还接了另一位阳性病例;4,到了医院居然不是及时救治,而是不管不问,直到发现孩子冰凉才紧急施救,最终导致孩子死亡。

看完这一段,就好像是只会出现在电视电影里面的反派才会做的事情一样,就这样失去自己的孩子,这对李先生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谁会想到,来一趟郑州竟成了和孩子的永别?!

也许工作人员为了他们的饭碗,都遵守了当地的防疫政策和规定,但在这种关乎人命的案情下,“一刀切”的做法确实让人无法接受。将心比心,谁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呢?而原本美好的家庭,就这样一生可能都活在痛苦之中了。

2022年3月11日,疫情中的吉林发生了一件让人心痛不已的事情:一个不足4岁的女童婉君在医院等待住院时因急性喉炎死亡。主要原因是因为无核酸报告等待时间过长而未能及时得到治疗。

2022年1月西安因为疫情封城的时候,就出现过几起医疗悲剧:一名怀有8个月身孕的孕妈因腹痛就医,但却因核酸检测报告过期4个小时被医院拒收,在医院门口等了2个小时后出现大出血,才被收治进去,8个月大的胎儿最终没能保住;还有一位西安市民的父亲突发心脏病,送到某医院,因为是来自中风险地区被医院拒收,但他们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就这样,从下午2点到晚上10点多严重了才接收入院,因耽误时间太久抢救失败,老人最终不治离世。2022年11月1日下午,兰州七里河区西园街道一名3岁的男童晕倒,在送医的途中,遭到了防疫人员的阻拦,既不让出去,也不让用他们的公车,最终导致了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些都是因为医院机械地照搬防疫规定,没有把病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而发生的悲剧。诊所的医生尚且知道喉炎耽误不得,作为县医院的医生却在2个小时中和家属及患儿的反复数次的沟通中都没能发现这个问题,是让人感到非常遗憾的。(农安县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事后表示:看过患儿诊疗的监控录像之后认为,整个接诊过程的时间,的确过长。)

再者,有些地方为防疫一刀切地关闭所有诊所的行为也十分不妥。新冠大流行这两年,国家卫健委规定各诊所、医院不得接诊有发热等新冠“十大”症状的病人,但诊所接诊的还有很多其他疾病的患者。对于农村地区的患者来讲,到就近诊所或乡镇卫生院看病显然是其首选。回过头来看,如果小婉君最初看病的诊所没有关停,孩子的病绝不至于发展到无法挽救的余地。

再退一步来讲,喉炎并不难治,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都有成熟的治疗方案。这一点,给孩子最先看病的诊所医生也这么表达过。在面对急性喉炎时,中医的急救方法是采用放血针刺急救,一般情况下10-20分钟可以恢复正常。针刺放血等中医急救法,是可以为病人争取到抢救的黄金时间的。

不能说,这些没能及时抢救病人的医生都是坏人,但他们的行为确实是在作恶。但好人为什么会作恶呢?在这一系列的作恶中,每个人都在不加思考地执行上级的指示或命令,这种恶,就叫“平庸之恶”。盲目服从、不加思考,作恶而不自知。

相对于规定之恶,那种不思想、无判断、对于显而易见的恶规恶行不加抵制,盲目服从,甚至是直接参与并从中谋利的参与者之恶,后者比前者之恶,有过之而无不及。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