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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哇”火了!到底是当红饮料还是新型毒品?

2024-10-20 00:26 来源:网络 点击:

“咔哇”火了!到底是当红饮料还是新型毒品?

一则“最新毒情预警”传言将当红潮饮“咔哇”抛入争议旋涡之中。“咔哇”中是否含有违禁成分?令人喝了感觉很“嗨”,就一定是毒品吗?

文/记者 何琳 图文编辑/陈永杰

新媒体编辑/陈炫之

科学“答”人随堂测

以下反应,哪个不属于大量摄入γ-羟基丁酸后的状况?

A.心血管快速扩张

B.心情平静,疲劳顿消

C.引头晕、恶心、

D.起呕吐、头痛等

(答案见文末)

采访专家>>>

沈立荣(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专业教授)

曹方义(浙江大学高分子系化学与物理专业博士后)

“最新毒情预警”,名为《这款爆红的饮料真的是"新型毒品"!公安机关已在严查!》的信息在各微信群、朋友圈掀起一阵转发热潮。消息称,“有一款名叫‘咔哇’的饮料,人喝了可以连续嗨三个晚上,效果和毒品K粉一样。”

▲各位夜店咖们对网红饮料“咔哇潮饮”都不陌生

那么,“咔哇”饮料其本质究竟是啥?它够得上被定性为毒品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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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哇”原是一种有催眠作用的植物

咔哇,源于拉丁语,音译而来,是一种生长在南太平洋岛国海拔500-1000英尺地区的植物,系胡椒科多年生灌木,高2-4米,叶心形,生长周期3-5年,根、茎最大宽8厘米,到目前已有3000年药用历史。当地民间医生广泛应用咔哇来改善睡眠、缓解焦虑、战胜抑郁、松弛肌肉、消除疲劳。所以,它被定义为“地位最高的植物”。

▲咔哇是一种生长在南太平洋岛国海拔500-1000英尺地区的植物

▲南太平洋群岛居民普遍饮用咔哇

在药物学上,咔哇是一种催眠剂、一种止痛剂,同时也是一种抗紧张焦虑的调节剂。南太平洋群岛居民普遍饮用咔哇,使其具有广泛的社会性,而咔哇的交流更日渐成为社会生活中重要场合的组成部分。在波利尼西亚、斐济等国家和地区,把咔哇作为礼物赠与某人,即表明将某种权力或荣誉赋予了他。

19世纪至今,科学家们对咔哇进行了数百次的科学实验,其价值被愈来愈多的人所认识。纵观咔哇从太平洋岛国的野生丛林踏上繁华的国际大都市的历程,咔哇真正成为一种社会时尚,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

1980年,咔哇在德国被列为治疗失眠、抗紧张焦虑的非处方用药。

1992年,咔哇被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认证为精神健康食品。

1998年,咔哇在美国被评为“植物药之星”。

2000年,哈佛大学医学药理学博士孙晓成将咔哇引入中国。

2001年,咔哇引种驯化技术,被列为我国 “十五”科技攻关课题,并在我国的海南省获得成功,已经形成了近万亩的咔哇种植林。

2009年,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医学院研究发现,咔哇治疗焦虑症、抑郁症的功效甚佳。

……

咔哇这种植物既如此受人追捧和有药用价值,那从“咔哇”提取成分,以此命名的“咔哇饮料”又是如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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羟基丁酸和氨基丁酸有哪些区别?

“咔哇饮料”于2015年开始风靡,在年轻人、时尚人士中流行,常见于KTV等娱乐场所。它喝起来有淡淡的花椒水味和苦涩味,喝后舌头发麻。

有人喝完这种饮料,会出现类似喝酒后轻飘飘的感觉,部分人群甚至产生类似吸食K粉的快感;针对这种饮料,浙江宁波余姚公安发布预警,广东省公安厅查封“咔哇潮饮”;再加上这种饮料经过理化检验,发现含有 γ-羟基丁酸(我国一类精神药品),喝多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种种迹象表明:“咔哇潮饮”含有违禁成分,属毒品范畴!?

舆论热潮掀起之时,《中国禁毒报》官方微信宣称,此种饮料含有的是“γ-氨基丁酸”,这是2009年9月27日由中国卫生部批准使用的一种新资源食品,并不是类似于“γ-羟基丁酸”的毒品。

饮料成分一字之差,事情竟如此大反转了!那么这所谓的γ-羟基丁酸和γ-氨基丁酸两者,到底有怎样的本质区别呢?

▲最近很红的咔哇饮料

浙江大学高分子化学系博士后曹方义从化学专业角度向北京科技报社|科学加客户端记者介绍:

γ-羟基丁酸是一类具有生物活性的有机小分子酸,又称4-羟基丁酸,结构式如下图所示,CAS号为:591-81-1,英文简称GHB。其存少量在于人体中枢神经系统中,亦存在于一些啤酒或葡萄酒和某些植物中,是一种天然“活性”物质。γ-羟基丁酸曾被用做麻醉剂和镇静剂用于治疗失眠、抑郁症、发作性嗜睡病等疾病。

然而研究表明,大量摄入γ-羟基丁酸能够刺激神经使心血管快速扩张引头晕、恶心、起呕吐、头痛等不良反应,故我国于2005年将“γ-羟基丁酸”列入二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并于2007年变更为一类精神药品。因此,私用滥用4-羟基丁酸是一种犯罪行为,这时候的γ-羟基丁酸就是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毒品。

相对γ-羟基丁酸而言,γ-氨基丁酸别名氨酪酸,简称:GABA,CAS号为:56-12-2。其分子结构中4号位是一个氨基基团,而非羟基(如图所示)。

▲哇咔含有的是“γ-氨基丁酸”,并不是类似于“γ-羟基丁酸”的毒品

γ-氨基丁酸一种天然氨基酸,广泛分布于各种动植物体内,其在人体中是一类抑制性神经递质。γ-氨基丁酸在我国是一种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详见国标GB2760-2014),但由于γ-氨基丁酸对神经系统有抑制性,我国规定用于食品生产的γ-氨基丁酸必须通过生物合成法制备得到,并且对其能够使用的食品种类(如饮料、可可制品、巧克力制品等成年人食品)和用量(日均摄入量小于等于500毫克)都有明确的规定。

综合两种化学物质特性而言,曹方义强调:“在我国,γ-羟基丁酸属于一类精神药品,严禁私用滥用,而γ-氨基丁酸是一类按需限量使用的食品生产加工原料。但由于两者都对神经系统具有刺激性,在合法条件下使用它们的时候也要严格的限制其使用范围和用量。”

那么,着眼于量的问题,“咔哇”系列饮料其成分从食品安全角度考虑,怎样的标准之下,才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专业教授沈立荣也表示:“氨基丁酸属于功能成分,像我们熟悉的红牛功能饮料,里面含有牛磺酸和赖氨酸,都属于功能成分,是允许添加到食品中去的。但是羟基丁酸则完全不同,它是不允许在食品中添加使用的,如果在产品的配方表中看到这种物质,则涉及违规。同时,添加剂还有添加范围和使用限量的问题。”

根据2011年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在饮料添加的各种功能成分剂都是有严格的标准,比如饮料类甜味剂添加最大使用量是0.65g/kg(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非碳酸饮料(包含特殊用途饮料、运动饮料、果味饮料)抗氧剂最大使用量0.2g/kg。

沈立荣再三强调:“在食品使用方面,无论是哪种添加剂,都必须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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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就能算毒品吗?

在激烈争论“卡哇”系列饮料到底是否可定性为毒品之时,我们应该先弄明白什么样的东西算毒品,即够得上毒品的标准是什么?

从广义上的毒品来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通常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

从这个定义我们可看出,毒品有一重要特点,那就是“能够使人形成瘾癖”,即“上瘾”,使人在精神上和身体上都产生依赖。事件中,喝完“咔哇”饮料,有些人会有轻飘飘的感觉,呈现出类似吸食K粉后的快感和很嗨的状态,但是否有人对此种饮料成瘾,不得而知。

K粉,即氯胺酮,在医学临床上一般作为麻醉剂使用,2007年,被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外观为白色结晶粉末的K粉,可随意勾兑进饮料、红酒中服下,服食后人遇快节奏音乐会条件反射般强烈扭动,产生意识和感觉的分离状态甚至性冲动,表现为幻觉、运动功能障碍,同时对记忆和思维能力造成严重损害。

从上述服食K粉后的状态,的确与有些人喝完“咔哇”饮料的状态极其相似。如果“咔哇”饮料成分所含的是γ-氨基丁酸,仅凭喝之后的人体呈现状态,就断定“咔哇饮料=毒品”,查封所有饮料,是否太过草率?

但纵观网络上各路网友的留言,很多人认为:这种饮料,无论是否有成瘾性,或者是否真的是毒品,毕竟事关自身健康,甚至性命,不喝为上。

记者浏览了各大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微博相关话题、文章和留言,各家各执一词,真相越发扑朔迷离。哇咔潮饮到底能不能算毒品?还要等待权威部门的说法。

参考资料: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食品添加剂实用大全》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

北京名仕戒毒医院.《传统毒品种类》

科学“答”人随堂测

答案:B

解析:γ-羟基丁酸曾被用做麻醉剂和镇静剂用于治疗失眠、抑郁症、发作性嗜睡病等疾病。然而研究表明,大量摄入γ-羟基丁酸能够刺激神经使心血管快速扩张引头晕、恶心、起呕吐、头痛等不良反应,故我国于2005年将“γ-羟基丁酸”列入二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并于2007年变更为一类精神药品。

(本文由北京科技报全媒体中心采编制作。转载授权请联系“科学加”微信公众号,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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