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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警察有什么区别?二者是一回事吗?

2024-09-10 15:16 来源:网络 点击:

公安、警察有什么区别?二者是一回事吗?

很多朋友将“公安”和“警察”划等号,甚至将“公安局”叫做“警察局”。

其实,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公安是一种机构、一个部门,而警察是一种职业、一种身份。

首先,介绍一下警察的有关概念。

警察的全称是“人民警察”,是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国家公务员,授人民警察警衔、配人民警察证,履行相关的司法职能。

我国目前没有所谓的“警察局”,人民警察分布在五个系统之中,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安机关、监狱、法院、检察院。

其中,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叫做“公安民警”,监狱的人民警察叫做“监狱警察(狱警)”,法院、检察院的人民警察叫做“司法警察(法警)”。

不同系统的人民警察的职能存在明显的差异,例如,狱警主要负责看管、改造犯人,而法警主要负责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等。

虽然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但都是属于纪律队伍,都适用于《人民警察法》,执行同一套警衔制度、职务序列制度,工资福利体系也相同。

不过,不同系统的人民警察的胸徽并不一样;同时,狱警的警号是7位数字,而其它系统的则是6位数字。

注:武警不属于人民警察,而是“军”的一部分。

然后,介绍一下公安的有关概念。

公安是一种机构、一个部门,是“公安机关”的简称。

目前,国家、省、市、县、乡5个层级都设有专门的公安机关:

1、国家层面叫做公安部;

2、省、自治区叫做公安厅,直辖市叫做公安局;

3、副省级城市、地级市、自治州叫做公安局;

4、县、县级市叫做公安局,市辖区一般叫做公安分局;

5、乡镇街道设派出所,是县级公安局的派出机构。

公安机关的职责主要是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查处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等等。

在日常生活中,老百姓跟公安机关的联系是非常密切、非常频繁的,例如户籍、身份证、护照等等都由公安机关管理,“110”热线也由公安机关负责。

特别要指出的是,很多朋友对公安机关的规格存在误解!

以地级市的公安局为例,它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下属机构,只是由于职责重大、机构规模庞杂、人员数量巨大,市公安局局长目前固定由副市长兼任,个人为副厅级干部。

不过,个人级别≠机构级别(职务级别),市公安局在三定方案中是明确的正处级机构,局长是正处级职务、副局长是副处级职务!

同理,省公安厅仍是正厅级机构,县公安局仍是正科级机构,这是三定方案法定的!

另外,公安民警可以按照职能的差异细分为不同的警种,例如“交警、刑警、网警、特警、森警、户籍警、治安警、缉私警”等等。

其中,“特勤、铁路公安、民航公安、海关缉私、长江航运公安、首都机场公安”等由公安部垂直管理,“边检”由国家移民管理局垂直管理。

除此之外,其它警种和森林警察目前一般由地方公安机关属地管理。

最后,解释一下“公安”和“警察”的关系。

“警察”分布在“公安机关、国安机关、监狱、法院、检察院”这5类机关之中,有“公安民警、狱警、法警”等类型。

但是,“公安机关”中的工作人员未必都是“人民警察”,还有“事业编制的文职人员、没有编制的辅警”等等。

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警察”对应“老师”,“公安”对应“小学”。

“老师”是一个职业、一种身份,分布在“小学、中学、大学”等不同的单位之中,有“小学老师、中学老师、大学老师”之分。

而“小学”中的工作人员未必都是“老师”,还有“后勤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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