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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推行的摊丁入亩,士绅一体当差纳粮,火耗归公到底是什么意思

2024-11-26 21:04 来源:网络 点击:

雍正推行的摊丁入亩,士绅一体当差纳粮,火耗归公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部《雍正王朝》电视剧,让大家对雍正皇帝有了不少了认识,让大家了解了一个为了清朝殚精竭虑的雍正皇帝,剧中有很多雍正朝时期真实发生的事情,也表现了作为康乾盛世过度的雍正皇帝的主要施政。其中雍正推行的摊丁入亩,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火耗归公三项政策让大家记忆深刻,那么,摊丁入亩,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火耗归公这三项政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又称地丁合一,是把丁役银(即人头税)合并在田赋银(即土 地税)中一起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初的赋役制度沿用明代的一条鞭法,丁银和田赋仍然独立存在。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穷丁、失地之丁越来越多,农民隐匿户口、流亡迁徙等逃避丁银的现象日益严重。为了增加人丁数量、稳定税收收入,康熙五十一年下令“圣世滋丁,永不加赋”,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总数为基数征收丁银,此后新增的人丁一律免征丁银。雍正即位之后继续进行赋役制度改革,从雍正二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摊丁入亩,并逐步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允许农民和手工业者自由迁徙以出卖劳动力。 摊丁入亩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同时也是一条鞭法的延续和发展,它彻底取消了人头税,结束了按人丁和地亩征税的双重标准,使赋役制度一元化,并且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促进了人口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土地兼并,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摊丁入亩整体上并没有损害地主阶级利益。因为地主被多收税是前头,后头至于地主如何提高地租剥削把损失弥补回来,清政府就无所谓了,甚至是主张地主应该多收地租。真正受到损失的,还是地主阶级下的广大佃农。而且清朝不比宋朝,对乡绅地主的依赖非常深,保甲制度下乡绅地主阶级是有基层官员选拔权,同时拥有其他的法律特权。比起宋朝同时作用于地主和农民,那清朝基本上就只作用于地主,成为了事实上的农业包税制。

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全称为“官(士)绅一体当差纳粮”或“一体当差一体纳粮”,是雍正朝三大革新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收回官绅阶层的一部分特权从而扩大国家财政收入,清雍正以前包括明朝的时候,实行“国家养士”的政策,只要你这个学生参加院试以后,得到了廪生也就是秀才身份以后,就是国家开始月供粮食了,就可以免去劳役等等这类的差使,专心于考取功名,同时有钱的乡绅也可以免除劳役之苦不用交纳公粮。这是封建社会制度的不公平,所以雍正看到这其中的社会弊端,决定官员地主也必须缴纳赋税。即废除他们免税的特权。

火耗归公:

清初承明旧制,官至极品俸银不过180两、禄米180斛,七品知县年俸仅45两。州县官员不能借以维持生活。于是有所谓“火耗”(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更称为火耗或耗羡,但耗羡的范围大于火耗,耗羡还包含雀鼠耗等)。火耗是正税之外无定例可循的附加税,也是默许州县官在收税时加征银两。雍正二年降旨实行耗羡归公,同时各省文职官员于俸银之外,增给养廉银。各省根据本省情况,每两地丁银明加火耗数分至1钱数分银不等。耗羡归公后,作为政府正常税收,统一征课,存留藩库,酌给本省文职官员养廉。这一改革措施集中了征税权力,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的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但州县官于额征火耗之外,又暗中加派,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吏治。